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纳税人为工商户店名的,购房须提供营业执照

时间:2023-08-31 19:04:48来源 : 湖南日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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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周绮芃)个体工商户年度纳税为0元,是否可以获得购房资格?今日,记者了解到,长沙市住建局对市民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答复。其中,明确个体工商户凭个人所得税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如果纳税人为工商户店名的,购房申请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凭个人所得税购房的,未达起征点仍按月申报

“个体工商户法人购房资格,是按照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有效还是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的营业所得税作为完税证明有效,是两个都要提供,还是二选一?如果个体工商户没有业务,是否可以获得购房资格?”近日,一网友在长沙市长信箱留言称。

对于该市民的疑问,近日,长沙市住建局表示,根据政策,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对于凭缴纳个人所得税购房的,如收入未达到个税起征点,但按月正常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税为零申报的月份,也符合限购政策中规定的个税正常缴纳月份。如果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所得税作为完税证明的可参照执行。

同时,个体工商户凭个人所得税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如果纳税人为工商户店名的,购房申请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如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姓名与申请人姓名一致的,认定其个税缴纳凭证有效,其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的营业所得税可以作为完税证明。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得税,均可作为购房资格认可完税证明。

长租房常规15个工作日内可办结

“存量房业主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自行出租房屋,房屋租金及押金支付是业主自行与租户交易还是要通过指定账户转账吗?”对于存量房的事宜,一网友留言表示。

对此,长房集团回复称,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房屋承租人将租金支付至“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交易资金监测专户”,专户管理单位对收到的款项审核清算后,将租金拨付至对应试点企业的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试点企业在租金流水进入监管账户后结算收取服务费,并在7个工作日内转至房屋产权人指定账户。

据介绍,2022年5月8日前,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或网签备案交房的住宅性质房屋可办理长租房业务,房屋产权人将标的房屋自行出租,或委托房屋租赁公司进行出租,承租人无限制要求,标的房屋不可用作任何商业用途。

此外,房屋产权人与试点企业签署长租房协议后,试点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长沙市住建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标的房屋将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而根据长租房办理流程,常规15个工作日内可办结,最终办理时长将根据上门查勘、现场签约等因素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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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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